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,当事人对事实及原因无争议的,选择私了不失为好方法,但实践中可能会出现私了后因一方或双方反悔、因后续治疗费及一方不履行私了协议等产生纠纷。所以当事人在私了应当在不侵犯别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,收集适当的证据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,例如对事故现场拍摄照片或手工绘制、描述现场情况等。另,当事人应该签订协议书,对事故原因、事实情况及赔偿达成一致意见,双方各保留一份。
如果在签订私了协议后,又发生争议,可以采取以下两种方法:1、事故事实及责任承担出现争议的,可以请求交警部门处理,但是根据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》,当事人未在事故现场报警,事后请求交警部门处理的,交警部门应当予以记录,并在三天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。经查事故事实存在的,应当受理,并告知当事人;经查无法证明事故存在的,或者不属于管辖范围的,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,并说明理由。2、损害赔偿数额或后期给付出现争议,请求交警部门处理的,不再受理,当事人应向法院提起诉讼。